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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纪委通报11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来源:    上传时间:2014-04-18

公款消费:

  1.市农委违反财经纪律,购买香烟白酒,违规支付豪轩沐足养生会馆服务费3272元,市农委主任李光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农委副主任黄耀清、计财科长潘金祥、办公室副主任陈连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3年,南漳县九集镇中心卫生院公务接待上级领导,大幅度超标,违规购买烟酒,中秋节滥发津补贴,卫生院院长张明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3年,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违反财经纪律,违规购买香烟等,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党委对违规问题写出检查,限期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4.2013年10月8日,市公路局购买霸王醉两提,花费2760元,市交通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5.2013年12月15日,市院感质控中心召开全市院感质控中心工作会议,支出会议费27200元,其中礼品一万元、餐费1.72万元。一万元现金全部收缴,费用由市院感质控中心主任、市第一人民医院质控办工作人员倪国珍个人承担,并对其全院通报批评。

  6.2013年12月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建全在保康开会期间,到温泉洗澡,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责成张建全写出深刻检查,洗浴费用由张建全个人承担,并责令其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检讨。

  公车私用:

  1.2014年1月18日(周六)上午,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局长陈晓勇擅自将本单位公务用车鄂F09675借给他人使用,未跟踪管理,致使公务用车停放在武当山景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陈晓勇被诫勉谈话。

  2.2014年1月23日下午,枣阳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贾凤云到襄阳市政府办汇报后,擅自用公车参加亲戚的宴请,枣阳市政府办党组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自行承担油费。

  大操大办:

  2014年1月7日,樊城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鄢汉生在办理其父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顶风违纪,被撤销樊城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组织部长职务,级别降为正科级;樊城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非组织单位干部参加吊唁领导家属活动,擅自扩散领导家属去世信息,被撤销党内职务,级别降为副科级;樊城区王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汪明富,组织下辖社区干部集体参加吊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职务,调离工作岗位。

  带彩打牌:

  2014年3月7日17点15分,南漳县涌泉中学校长庹正虎、副校长刘海、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干部李先锐、县卫生监督局干部曹贵成在一农家饭庄“带彩”打牌,庹正虎、李先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海、曹贵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其他:

  2014年2月14日15时37分,老河口市国土局资源交易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姚海平不如实反映本单位人员到岗情况,并为脱岗人员申辩庇护。老河口市纪委监察局对姚海平管理失职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该市国土局党组对姚海平进行警示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免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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