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发[2011]4号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鄂纪发【2010】28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三期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三期建设工程的廉政监督,确保实现安全、快速、高效、廉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三期建设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三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建设组、监督组和保障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处、规划建设处、计财处、审计处、后勤处、保卫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2、建立岗位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期建设工程指挥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3、严格责任追究。凡出现违反党纪政纪的,在对当事人进行党政纪处分的同时,按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三期建设工程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工作
1、定期组织学习,加强日常教育。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三期建设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增强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意识;
2、开展廉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制作《廉政公约》等宣传警示牌,在工地显眼位置摆放,营造勤政廉政浓厚氛围;
3、建立承诺制度,实行双向承诺。向投标及建设单位发放《廉政告知书》,所有参与单位都必须有廉政承诺,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与建设及供货单位签订建设合同时一并签订《廉政合同》,实行双向承诺;
4、实行谈话制度,做到防微杜渐。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三期建设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廉政谈话、戒免谈话,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建立三期建设工程规章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1、认真落实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议事规则;
2、建立健全三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制度、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监理管理制度、资金管理结算办法等相关制度。
3、建立三期工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各风险点防控措施,有效防止腐败发生。
四、开展三期建设工程效能监察,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1、建立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监察处在三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定期召开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对三期建设项目实行全面公开和全程监督;
2、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工作。加强对施工队伍选择、资执验证、标的编制、招议标过程、设计变更、质量检验、工程监理、预(决)算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3、加强三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工程变更管理、资金结算、监理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积极推进三期建设工程各项事务公开。监察处协助有关部门在校务公开橱窗、校园网、校报等媒体上设立三期建设工程情况专栏,并通过《三期建设工程简报》,适时公开三期建设工程监察情况及相关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五、认真做好信访及案件查处工作
1、开通三期建设工作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邮)箱、电话等,由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各种来信来访;
2、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中共襄樊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