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发【2013】1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襄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襄阳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的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对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及督促检查党员干部行为作出如下规定:
一、五禁止
1、严禁公款吃请。不准校内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
2、严禁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参加任何形式的“带彩”打牌和赌博活动。
3、严禁肆意敛财。不准邀请或变相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准以迁新居、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等名目借机敛财。
4、严禁收受礼品现金。不准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现金(卡)和支付凭证;元旦、春节期间,部门之间不准相互走访拜年。
5、严禁铺张浪费。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倡导无纸化办公;简化接待工作,做到简约、俭朴,控制陪同人数;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和活动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规定。
二、五加强
1、加强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应切实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工作业务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每年撰写1-2篇学习心得和体会。
2、加强调查研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围绕学校党委、行政决策,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到基层和师生中开展调查研究,寻求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的路径。每年撰写1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3、加强会风文风改进。单位部门要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控制会议次数;单位部门上报学校党委、行政的报告、请示和汇报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总结和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500字。
4、加强工作创新。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学校工作大局,力求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每年改进或创新的工作举措不少于1次。
5、加强责任履行和工作落实。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并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加强考核管理,做到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治庸办将定期检查、加强监督,对违反“五禁止”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公开曝光;对未履行“五加强”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