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印发《湖北文理学院“协同育人337工程”实施方案》(校党文综〔2017〕14号)(以下简称《337工程》),《337工程》共二十条。
《337工程》决定,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体系、教学工作与学生工作协同育人体系、理论与实践结合协同育人体系等3个育人体系,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文化凝心铸魂育人行动计划等3个行动计划,努力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等7育人局面。
《337工程》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理事会。
《337工程》决定,建立思政课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建立思政课教师培训提高制度、坚持思政课教师“集中研讨、集中培训和集体备课”制度、建立课程教学“双大纲”制度、建立“教师导学”制度、建立“学工助教”制度、建立学生工作量制度、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337工程》决定,实施思政课程名师培育计划、精品思政课程建设计划、精品思政课堂培育计划、课程思政项目建设计划、课程课堂教学千问计划、实施系列学者讲座计划、实施学科研实践计划、实施精神文化与环境文化协同育人行动计划。
《337工程》要求,学校领导、处级干部、专任教师额定学生工作量每年分别不少于30学时、20学时、20学时,建立学生工作量考核评价档案,定期公布学生工作量完成情况,将学生工作量完成情况作为评优评模、职级晋升、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337工程》决定,重点建设校外示范实习实训基地50个以上,每年重点建设校外示范实践育人基地10个以上。
《337工程》决定,设立协同育人工程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500万元,重点资助和奖励思政课程名师培育计划、精品思政课程建设计划、精品思政课堂培育计划、课程思政项目建设计划、课程思政设计大赛、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等计划、项目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