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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纪委监察局再通报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上传时间:2015-03-15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力度,坚决遏制“四风”抬头、蔓延势头,近期,我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集中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收受礼金问题 2011年至2014年,保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李志雄先后以女儿考上大学、过年过节等事由,先后收受他人礼金7000元。2015年2月3日,李志雄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县农发办副主任职务处分。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高新区清河小学校长汪安海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58071元。2015年3月25日,汪安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公款吃请问题 2014年5月21日至27日,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明波因公到武汉出差,7天时间公款吃请14次,累计消费25174元。2015年2月11日,赵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违规大操大办问题 1.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南漳县薛坪镇中心小学校长陈中才共操办三起喜宴。2014年5月26日,在南漳城关买多购酒店为大女儿廖某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其所在学校19户教师7000元礼金。2014年12月19日,在南漳红灯笼酒店为大女儿生小孩办满月喜酒宴,收取4户与其无亲戚关系教师礼金1400元。2015年1月26日,在南漳城关买多购酒店为次女陈某某举办婚宴,违规收取29户非亲属7100元礼金。2015年2月13日,陈中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予以收缴。 2.2014年12月21日,老河口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家俊为其岳父举办葬礼,通知其下属14人参加,共收礼金3400元。2015年2月28日,刘家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予以收缴。 五、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2月18日(腊月三十)晚8点左右,谷城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员兼司机辛毅擅自动用鄂F4090A公务车,接送亲属。2015年2月27日,辛毅受到记过处分。 六、“带彩”娱乐问题 1.2015年1月31日下午,老河口市林业局林政稽查队队长刘旭伟在仁义街大汉皇廷火锅城包间内与他人“带彩”娱乐,17时20分左右被纪委暗访组查获。2015年2月28日,刘旭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2月13日下午17点30分左右,襄阳市中环水务供水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严浩、赵冬等人在樊城区汉江路湘西部落酒店215房间“带彩”娱乐,被市纪委暗访组发现。2015年3月4日,严浩、赵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3月19日下午,襄阳市计划生育药具站副站长肖世海在真武山保康乡菜馆“带彩”娱乐,被市纪委检查组发现。2015年3月26日,肖世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树新风,实现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要做到零容忍、严惩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从严从重处理当事人,也要严格追究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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