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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每月一案:满脸污垢”丑煞人
来源:    上传时间:2018-11-07

“满脸污垢”丑煞人

——福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俞昌林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党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遵纪守法、严守纪律,我没有听进去;领导和同志们善意的批评劝告,我听不进去,反倒热衷听信小人言;父母、妻子经常提醒我要廉洁,我没有听进去,成了‘三不听’干部,沦落到如今下场。”福建省福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俞昌林在忏悔书中如此写道。面对俞昌林的腐化堕落,班子成员批评他,他就打击报复对方;党组织审查他,他就对抗审查;下属、商人围猎他,他乐在其中。

  2017年5月,俞昌林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8年5月,余昌林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贪杯好财——

  “醉倒”在酒杯里

  回顾俞昌林堕落的足迹,首先呈现在面前的是一桌又一桌的酒席。

  “我天生酒量好。”俞昌林自称年轻时没人能喝过他。因为能喝酒,下属企业、协会及他的下属等便经常邀请俞昌林吃饭喝酒。起初他还常婉拒,但到了福州市残联、市供销社一把手岗位上后,他对自己放松了要求。一来觉得“这些单位市里不会关注太多”,二来在一次外派学习回来后,俞昌林原以为组织会很快提拔自己,可却未能如愿。自我膨胀的俞昌林由此心生怨气:“我觉得组织对不起我,心想反正升迁希望不大,政治上没有得到发展,那么在经济上可以捞一些好处。”此后面对宴请,俞昌林来者不拒。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前,吃饭的由头很多,什么参观学习、工作座谈、业务交流、务虚推进会,以开会名义,行公款吃喝之实,到了春节前后,持续吃请甚至长达两三个月时间。记得最盛时,我几乎天天晚上都在外面吃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我仍然不知道收敛,继续公款吃喝,还接受下属企业邀请搞公款旅游。”俞昌林在忏悔录中如是说。

  来者不拒的不仅是宴请,还有大大小小的红包。2012年至2014年,俞昌林在市供销社工作期间,充当其“掮客”的市供销社副处级调研员詹某某,提醒下属企业给俞昌林送礼:“现在工作不为一点财,那还图什么?”甚至明示下属:“如果想要提拔,就要给俞昌林送点钱”。

  “第一次收几万元好处费时,心里也害怕过,但是贪念作祟,加上送钱的人多次保证以后都不会说,于是心存侥幸,以致发展到后来,凡送钱给物,基本都来者不拒。”小到购物卡,大到万元现金红包,俞昌林都照单全收。

  据统计,在担任福州市残联理事长、市供销社主任期间,俞昌林先后收受晋安区残联就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刘某某、市供销社干部张某、林某某、陈某、戴某、徐某某、黄某某等人财物,许诺他们在调整岗位或提拔时给予帮助。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共计59.85万元、购物卡面值共计1.8万元。

  俞昌林的另一名“掮客”刘某某介绍商人叶某某结识俞昌林,使其得以承包福州大鞋城拆迁安保工作。其间,刘某某故意将“好处费”分两次送给俞昌林,他说:“我了解俞昌林这个人,他喜欢细水长流,隔一段时间都要送点东西给他,所以我就先给他两万,事情做好了再给他三万。”

  政治品质败坏——

  结党营私打击诬告

  俞昌林在任职期间,他经手提拔的人形成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小圈子”。他们经常在单位的班子会上沆瀣一气,凡是在会上对俞昌林任免干部、上马项目提出反对意见的班子成员都被认为同他们“故意作对”。

  为了对付这些反对者,俞昌林还经常组织聚会,共同策划如何举报、打击与他“作对”的干部。甚至制定了详细的“作战计划”:通过撰写举报材料寄给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对向他提意见的干部进行打击报复。

  2014年,组织将俞昌林调离市供销社,但他们的打击报复却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我觉得自己从一把手岗位上退下,是因为那几个人举报我,害我被调查并调离供销社,所以一心想着要把他们打倒,让上级领导看到我们才是好人,以便让我尽快再出来当一把手,争回面子。”俞昌林一直这么认为。

  此时的俞昌林将怨愤指向所有不满足他请求的人员:“我觉得市里领导不重视我的请求,组织没有查出问题,是收了那些人的好处,袒护他们,所以指使市供销社干部陈某、戴某、余某某等人不停向省里、向中央诬告他们,让他们也不得安宁。”

  据不完全统计,俞昌林及其“盟友”共寄出举报信200余封。在俞昌林等人的影响下,市供销系统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生态受到严重破坏。

  对抗组织——

  “为何跟我过不去”

  2015年8月,俞昌林接受下属企业福州干鲜果总公司公款宴请及公车私用问题案发,福州市纪委对其立案审查。但在执纪审查期间,俞昌林非但不珍惜机会、及时悔悟、讲清问题,反而极端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他认为:“这是组织跟我过不去,我已经调离市供销社很长时间,为什么还揪着不放?”

  他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指示3名同案人员提供虚假证词,要求他们在面对审查时“帮忙说话”,编造自己曾经要求干鲜果总公司不得使用公款宴请的谎言,以便逃避组织处理。在同案人员一致如实交代的情况下,俞昌林仍然拒不承认,不配合组织审查,不接受组织处理。

  为了干扰审查,俞昌林打着“汇报”的名义,不断写信给上级领导,进行歪曲事实的“辩解”。为了“自证清白”,更将矛头指向纪检干部,散布对纪委领导和工作人员不满言论。

  2016年12月,福州市委巡察组进驻市供销社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俞昌林指使余某某为其打探巡察组内部消息,巡察组反馈信息时,俞昌林还特地让余某某进行录音,“一方面是想打听有没有人举报我的违纪问题,另一方面也希望趁机把那些反对我的人搞倒。”

  2017年3月,福州市纪委在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俞昌林有关问题线索情况进行初核的基础上,对俞昌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并案审查。

  在审查初期,俞昌林仍然态度恶劣,心存侥幸,不珍惜党组织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拒不配合组织审查,他的第一封忏悔书仅草草写了不满一页纸,应付了事。

  经过不断教育,俞昌林终于开始审视自我。他说:“党规作镜细细照,满脸污垢丑煞人。我原来觉得自己贪的只是些蝇头小利,如今拿起党规党纪对照后,才终于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他的忏悔书也越写越长,最后一份忏悔书,他写了整整十一页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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